《规划》明确提出政府率先应用电子商务。政府应用电子商务具有特殊的示范与带动作用,《规划》从两个方面突出了政府应用电子商务的重点。一是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商务试点工程,二是稳步推行政府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。
关于政府采购的电子商务试点工程,《规划》提出在完善政府采购法规,公开政府采购信息、制订政府采购电子商务标准规范、健全政府采购信用评估制度的基础上,引入市场机制,采用特许经营模式,适时建设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务服务平台,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部门、供应商、银行、财政、税务、工商和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,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采购信息发布和交易、支付、物流、信用、监管等全程服务。
关于稳步推行政府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,《规划》强调政府部门要充分利用专业化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,在信息处理、数据托管、应用系统等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实施服务外包,形成稳定的、规模化的市场需求,既有效降低政府的信息化成本,又切实带动信息技术外包等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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